谁算作“申报内部人”
NI 55-104在2010年生效时,有意缩小了申报人群的范围。该法规在第1.1节中定义了申报内部人,只有该列表上的人员才需提交内部人报告:
- 报告发行人、重要股东或主要子公司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首席运营官。
- 报告发行人、重要股东或主要子公司的董事。
- 负责发行人主要业务部门、部门或职能的人员。
- 重要股东:通过实益拥有或控制或指示,直接、间接或合并(不包括承销头寸),拥有超过10%投票权。
- 转换后的重要股东:可在60天内行使的转换证券计入10%的门槛,且该实体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和董事也包括在内。
- 向发行人提供重要管理或行政服务的管理公司,及其董事、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运营官,以及其重要股东。
- 履行与上述角色类似职能的任何人。
- 报告发行人本身,当其持有自己回购的证券时。
- 概括性条款:任何其他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接收或可获取未披露重要信息并对发行人行使重大权力或影响力的内部人。
“主要子公司”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标准:合并资产或收入的30%或以上。小型子公司的董事不是报告内部人;而产生集团三分之一收入的子公司的董事则是。
加拿大没有像美国那样的Form 3 / Form 4 / Form 5划分。加拿大使用一份电子报告(SEDI上的Form 55-102F2,Form 55-102F6作为纸质备用),并以初始报告与后续报告的区别来替代。
哪些交易需要报告
初始报告(s. 3.2)披露内部人最初持有的所有信息:对发行人证券的实益拥有、控制或指示,以及与相关金融工具相关的任何权益、权利或义务。
后续报告(s. 3.3)涵盖上述任何变化:公开市场买卖、私人交易、授予、行使、赠与。期权或可转换证券的行使(s. 3.4)会为衍生品部分和标的股票生成单独的报告,因此一个经济事件会产生至少两行记录。
第4部分将范围扩大到在不改变法定所有权的情况下改变经济风险敞口的协议:对冲和货币化安排必须在签订、修订或终止后5天内报告(已存在的安排则在成为报告内部人后10天内报告)。对冲掉大部分头寸下行风险的内部人必须如实说明。
重要的交易性质代码
每条SEDI记录都带有一个来自官方词汇表的两位数交易性质代码。值得记住的有:
| 代码 | 含义 | 自由裁量? |
|---|---|---|
| 00 | 初始报告的期初余额 | 非交易 |
| 10 | 公开市场收购或处置 | 是 |
| 30 | 购买或所有权计划下的收购或处置 | 否 |
| 47 | 赠与方式的收购或处置 | 否 |
| 50 | 期权授予 | 否 |
| 51 | 期权行使 | 否 |
| 90 | 所有权性质变更 | 否 |
完整列表要长得多(11项私人交易、22项要约收购、36项转换、37项拆分、38项赎回和回购、53至58项认股权证和权利、97项其他、99项更正),但代码10是体现自由裁量信念的地方。将每条收购记录都视为买入的筛选器,实际上是在计算计划机制,而非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