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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与监管

刑事内幕交易指控(15 USC 78j(b))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因持有重大非公开信息并违反信托或信任义务进行证券交易而被联邦刑事起诉,可能面临监禁及巨额罚款。

根据15 USC 78j(b)及SEC Rule 10b-5提起的刑事内幕交易指控,是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可采取的最严厉执法措施。与民事执法不同,刑事起诉要求证明被告在明知且有意的情况下,利用通过违反信托责任(经典理论)或挪用理论获得的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定罪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超过USD 5百万罚款,并强制追缴非法所得及处以最高三倍交易收益的民事罚款。

量化内幕交易检测平台必须标记与刑事责任指标一致的交易模式,包括异常成交量集中、与重大公告时点的时序聚集、公告前即刻获利、以及与已识别信息接收人或挪用者的跨账户相关性。SEC调查流程通常包括调取交易记录、通信分析(邮件、聊天、电话记录)及信息流时序的取证重建,以确立持有重大非公开信息与交易执行之间的因果关系。

来源:15 U.S.C. Section 78j(b) and SEC Rule 10b-5 ·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Criminal Division, Securities and Commodities Fraud Manual · SEC Office of Inspector General, Insider Trading Enforcement Re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