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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isted Companies

Regulator: F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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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高管交易:比利时金融服务和市场管理局(FSMA)的eMT流程

申报、确认、公布

在比利时,一笔高管交易要经过三道环节才会公开。高管或其关系密切人员在比利时金融服务和市场管理局(FSMA)的在线系统eMT中录入交易,根据欧盟第2016/523号实施条例第2条第3款和FSMA第FSMA_2016_08号通函,这一步同时完成对发行人和监管机构的申报。随后,发行人在eMT中确认并转交申报。FSMA再依据2002年8月2日《金融业监管法》第25条第2款,在其官网公布。

申报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报,但仍须承担个人责任。同一天、同一交易场所、同一金融工具的同类交易,可以合并申报,也可以逐笔申报。FSMA声明,申报内容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欧盟默认门槛与扩大的禁售期豁免

FSMA采用《上市法案》的默认门槛: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内的交易累计达到2万欧元时即产生申报义务,此后每笔交易均须申报。2024年12月4日第2024/2809号条例生效时,该门槛由5000欧元提高到现行水平。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已提高到5万欧元,比利时仍维持2万欧元。申报须在交易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一条例还修改了业绩公布前30天的禁售期规定。发行人现在必须允许以下交易:不涉及高管主动投资决策的交易,完全由外部因素或第三方行为导致的交易,以及按预定条件进行的交易,例如行使衍生品。

透明度申报是另一类信息

股东持股跨越门槛时须提交透明度申报,公司须在收到后三个交易日内公布。这类申报反映的是投资者的持仓。比利时页面展示的是来自FSMA登记簿的逐笔高管交易,有FSMA公告时附上链接;方法论页面介绍了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