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与监管
MAR第19条(PDMR交易)
欧盟《市场滥用条例》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人员及其密切相关人员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披露其交易。
欧盟第596/2014号条例第19条是SEC第16条的欧洲对应条款。其要求PDMR(拥有内幕信息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密切相关人员(配偶、受抚养子女、受控实体)须就其在发行人金融工具上的每笔交易,向发行人及国家主管机关进行申报。
- 门槛:当日历年度内累计交易金额超过EUR 5,000(成员国可上调至EUR 20,000)时须申报。
- 截止日期:交易日期后的三个工作日,相较于SEC要求的两个工作日。
- 封闭期:PDMR不得在中期或年终财报前30个日历日内进行交易。